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股东或代理人,下同)9名,实
际到会股东9名,其中无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二、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五、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
的议案》。
六、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稳
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七、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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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保护
投资者利益的议案》。
九、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十、会议以18,0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广
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2,4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确认公
司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林大洲、林大
权、林大耀、林彩虹、蔡树容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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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之签署页)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签名:
林大洲: 林大权:
林大耀: 林彩虹:
陈泳源: 陈泳武:
蔡树容: 王涛
黎锦新: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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