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97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4.30 万股,本次授予之后,剩余尚未授予
的权益全部作废,未来不再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9.63 元/股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为通信”)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4.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来源:定向发行
3、预留授予价格:9.63 元/股;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权益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3.50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66.04 万股的 0.7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权益总数的 52.59%。其中,首次授予 181.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66.04 万股的 0.62%,约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42.64%,预留42.3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9.95%,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66.04 万股的 0.15%。
5、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预留授予权益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占授
归属 归属期 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5%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5%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归属期 留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
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69% 3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103% 62%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154% 103%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A An≤A<Am X=(A-An)/(Am-An)*20%+80%
A<An 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个人当期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
3、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7、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披露《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 一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授 予 登 记 工 作 , 同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9、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