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8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中涉及“非公开发行”等文字表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拟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5)、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72,665,100 股(含本数),并以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要求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72,665,100 股(含本数),并以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要求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按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用途和金额
修订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35,555.11 34,800.00
2 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 14,749.74 14,700.00
3 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 14,043.30 13,500.00
合计 64,348.15 63,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修订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35,555.11 33,800.00
2 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 14,749.74 13,700.00
3 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 14,043.30 12,500.00
合计 64,348.15 6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修订前: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修订后: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