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廖荣华 彭嵬 Tang, Tsz Ho Michael
(邓子豪)
王欣 雷良海
全体监事:
王晓桦 金益 汪洁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廖荣华 彭嵬 贺亮
张杰 聂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21 日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9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3第三节保荐机构(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25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5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5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8
第六节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 33
二、查询地点...... 33
三、查询时间...... 33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移为通信、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2021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1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2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341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15 时,国信证券累计收到移为通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大写:叁亿叁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
2021 年 8 月 17 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 2021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45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止,移为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4,445,399 股,发行价格为23.2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大写:叁亿叁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14,987.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884,993.21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14,445,399.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15,439,594.21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为 14,445,399 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15,737,704 股(含 15,737,704 股),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1.35 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26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95%。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5,999,980.74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114,987.53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29,884,993.21 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33,6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3.26 元/股,发行数量14,445,399股,募集资金总额335,999,980.74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2,378 81,000,112.28 6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2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 2,149,613 49,999,998.38 6
资基金
3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1,719,690 39,999,989.40 6
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8,744 32,999,985.44 6
5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8,744 32,999,985.44 6
轻盐智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1,289,767 29,999,980.42 6
景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