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6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信威顾问有限公司、彭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股东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速国际”)、信威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顾问”)、彭嵬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75%)。于2018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于2018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18.5.17 28.09 800,000 0.5000%
精速国际
集中竞价 2018.5.18 26.86 800,000 0.5000%
信威顾问 集中竞价 2018.5.17 27.90 800,000 0.5000%
集中竞价 2018.5.18 26.95 800,000 0.5000%
集中竞价 2018.5.22 29.03 195,000 0.1219%
彭嵬 集中竞价 2018.5.23 29.03 75,000 0.0469%
集中竞价 2018.5.24 29.06 170,000 0.1062%
合计 - - 3,640,000 2.275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 30,600,000 19.1250% 29,000,000 18.1250%
股份
精速国际 其中:无限 30,600,000 19.1250% 29,000,000 18.125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0000% 0 0.0000%
股份
合计持有 25,800,000 16.1250% 24,200,000 15.1250%
股份
信威顾问 其中:无限 25,800,000 16.1250% 24,200,000 15.125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0000% 0 0.0000%
股份
合计持有 2,400,000 1.5000% 1,960,000 1.2250%
股份
彭嵬 其中:无限 600,000 0.3750% 160,000 0.100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800,000 1.1250% 1,800,000 1.1250%
股份
注:彭嵬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做出的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其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一致,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于2018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于2018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3、 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精速国际、信威顾问、彭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