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0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18.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6.46 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29 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
菱信息”)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3 年 12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6.4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价格:6.46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总数的比例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1 张登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90.00 11.29% 0.47%
2 吴正 董事 80.00 10.03% 0.42%
3 费涛 副总经理 35.00 4.39% 0.18%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7 人) 433.00 54.29% 2.26%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30 人) 638.00 80.00% 3.33%
预留部分 159.50 20.00% 0.83%
合计 797.50 100.00% 4.17%
注:1、上述任何一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5%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5%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
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①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3 亿元; ①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
②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 ②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5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①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①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②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②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3,7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①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4 亿元; ①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6 亿元;
②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8,600 万元。 ②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注:“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考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