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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31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8-00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阿拉山口市鑫海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8,0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08 %)的股东阿拉山

口市鑫海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原乌鲁木齐鑫海安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熙菱信息”)近日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阿拉山口市鑫海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鑫海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鑫海投资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000 股,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4 %,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阿拉山口市鑫海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二)截至本公告日,鑫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075,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8.08%;其中可上市流通4,0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7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鑫海投资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4、数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4,000,000 股,占鑫海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49.54%,占公司总股本的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 200 万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 100 万股;

     5、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三、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鑫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日,鑫海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鑫海投资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  其他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岳亚梅女士对鑫海投资出资为1,909,350元,

出资占比19.09%。岳亚梅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岳亚梅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岳亚梅女士将通过合法方式保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其间接持有的熙菱信息股份比例不变,不发生违反承诺行为。

    五、  相关风险提示

    1、鑫海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六、  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