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 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WuxiBestPrecisionMachineryCo.,Ltd
无锡市鸿桥路801-27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5,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向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扣除
相关费用)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的,则本次发行进
行公司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老
股),同时相应减少新股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
总数不超过20,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转让方案
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将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老股转让不超过1,000万股,其
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本次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的具体
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
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1-1-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特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
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贝斯特投资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
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贝斯特
投资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