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事前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文东华、汪洋、李青阳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