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 号 301(1-3
层)3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编制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 大 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考虑到立信所在审计中的丰富经验,并经确认,立信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参与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执行岗位薪酬,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及年度奖金构成,基本年薪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基本薪酬收入水平、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年度奖金为浮动薪酬,根据达到的岗位目标和年终绩效考核进行发放。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黄勇、林海望、杨遇春、刘启升、蔡启上、牛国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以每人 8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向公司独立董事支付津贴,个税所得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卢北京、刘长青、李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黄勇、林海望、杨遇春、刘启升、蔡启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关联方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主要购买原材料。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黄勇、林海望、刘启升、杨遇春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
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 的 同 意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