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16 年 11月 23 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29,879,3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7,630,14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2,249,155.00 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1,428,800.69 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人民币 203,677,955.69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年 11 月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
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收入净额合计 3,801.0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重新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车、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54 号),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且相应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公司及山东安车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立的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已相应终止。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的结余款已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办理完成公司及山东安车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 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使用项目 账户状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检测系统
公司 15001234567803 本次注销
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产能扩大项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检测系统
山东安车 15101234567895 本次注销
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产能扩大项目
四、备查文件
1、业务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