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0-101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亦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0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5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宪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3,168,19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78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9,541,1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9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27,0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7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以下为子议案:
议案 2.0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2《发行数量》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以下为子议案
议案 9.01 《同意与信石信兴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2 《同意与信石信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9,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