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正直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山东正直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70%的股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一)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三)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安车检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1、增资取得深圳安车昇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股权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深圳昇辉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深圳邦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卓辉众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参股深圳昇辉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辉检测”)事宜签署了《关于深圳昇辉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 200.00 万元认购昇
辉检测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2019 年 5 月 21 日,增资事项完成工
商变更,安车检测持有昇辉检测 20%的股权;同时,昇辉检测更名为“深圳安车昇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出资设立青岛荣青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兴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车
检测”)出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青岛荣青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 万元。
3、参与成立临沂市常盛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
外投资暨参与成立临沂市常盛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为延伸产业链,更好地投资机动车检测、智能交通、大数据、环保、智能制造及其他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精神的项目,公司与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正直管理咨询(临沂)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动能揽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常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共同投资设立临沂市常盛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临沂新动能常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总出资额 2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常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总出资额 2%;其余 4 名
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 39,000 万元,占总出资额 78%。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临沂市常盛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除前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情况。
除前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
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