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辰光
股票代码:300570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张致民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张艺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③:张映华
住 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④:蔡乐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⑤:林升德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⑥:蔡波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⑦:姜丽娟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⑧:肖湘杰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⑨:郑余滨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⑩:黄伟新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5
第七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6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7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1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1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太辰光
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
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
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
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
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67,559,120股)在2011年3月1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于2021年12月5日到期。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后, 林升德先生、姜丽
娟女士和黄伟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但仍在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担任相关职务。
2021年12月6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
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952,720股)签署了新《一致行
动人协议书》。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21年12月6日起变更为张致民
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
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姓名 性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任职情况 住所 其他国家
别 或地区的
居留权
440301****** 广东省深圳市福
张致民 男 中国 ****** 董事长 田区 否
************
440106****** 董事、总经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
张艺明 男 中国 ****** 财务总监 田区 否
************
513001****** 四川省德阳市旌
张映华 女 中国 ****** 董事 阳区 否
************
510212****** 子公司特思路 广东省深圳市福
蔡乐 男 中国 ****** 总经理 田区 否
************
530112****** 子公司和川总 广东省深圳市福
林升德 男 中国 ****** 经理 田区 否
************
520112****** 董事会秘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
蔡波 女 中国 ****** 海外市场部经 田区 否
理 ************
340504****** 广东省深圳市福
姜丽娟 女 中国 ****** 市场总监 田区 否
************
430104****** 董事、副总经 广东省深圳市福
肖湘杰 男 中国 ****** 理、技术总监 田区 否
************
总经理助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
郑余滨 男 中国 440125****** 采购部经理、 田区 否
****** 子公司瑞芯源 ************
总经理
440301****** 广东省深圳市福
黄伟新 男 中国 ****** 财务部经理 田区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
新先生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3)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