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兴红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波先生、胡鹏鹏先生和公司原副总经理方瑞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董事、总经理张兴红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87,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副总经理赵波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87,68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副总经理胡鹏鹏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87,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瑞征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87,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兴红先生、胡鹏鹏先生、方瑞征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方瑞征先生因 2023 年 1 月 3 日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定,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离职后 6 个月内全部锁定,提前终止原减持计划。赵波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比
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例
(%)
赵波 集中竞价 2022.11.1 9.2700 7,689 0.00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50,750 0.24% 1,943,061 0.24%
赵波 其中:无限售条 487,689 0.06% 485,765 0.06%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463,061 0.18% 1,457,296 0.18%
注:1.截止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9,290,549 股。
2.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重新计算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本次减持
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已据此调整,为截止本公告日的最新数据。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