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150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
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兴红先生,副总经理胡鹏鹏先生,副总经理赵波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瑞征先生和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德海先生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披
露了《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9,06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3351%)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宋德海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266,3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8338%)。(宋德海先生已于2020年11
月2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董事、
副总经理张兴红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283%)。
3、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副总经
理赵波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29283%)。
4、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副总经
理胡鹏鹏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283%)。
5、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瑞征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2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兴红先生、胡鹏鹏先生、赵波先生、方瑞征先生和宋德海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59,000 0.117132 459,000 0.117132
张兴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50 0.029283 114,750 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 344,250 0.087849 344,250 0.087849
合计持有股份 459,000 0.117132 459,000 0.117132
胡鹏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50 0.029283 114,750 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 344,250 0.087849 344,250 0.087849
合计持有股份 459,000 0.117132 459,000 0.117132
赵 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50 0.029283 114,750 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 344,250 0.087849 344,250 0.087849
合计持有股份 459,000 0.117132 459,000 0.117132
方瑞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50 0.029283 114,750 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 344,250 0.087849 344,250 0.087849
合计持有股份 9,065,250 2.313351 9,065,250 2.313351
宋德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6,312 0.578338 0 0
高管锁定股份 6,798,938 1.735013 9,065,250 2.313351
(注:1、公司总股本数据按照2020年第三季度末数据计算;
2、宋德海先生因为2020年11月2日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离职后6个月定全部锁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人员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人员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上述人员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表》。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