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 号文《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37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37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360,000.00 元
(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68,640,000.00 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开立的 127906155810805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6,000,000.00 元,其他发行
费用不含税金额 1,604,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7,395,094.34 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31,446,011股,发行价格每股4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3,999,982.61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
人民币 10,07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483,929,982.61 元汇入公司在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12790615581041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00,000.00 元,其他发
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264,150.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735,831.67 元,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1,446,01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1,289,820.67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3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
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
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1 月 9 日,
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
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367,395,094.34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1,121,200.00
加:利息收入 6,603,488.18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456,294.34
减: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66,080,967.36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66,077,667.60
其他 3,299.76
减: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57,981,819.33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57,978,760.96
其他 3,058.37
减: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3,479,710.48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357,966.65
其他 543.83
项目 金额
置换的发行费用 1,121,200.00
专户销户转出补流款项 47,120,991.01
二、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0.00
说明:1、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精
濑光电有限公司年产 340 台套新型显示智能装备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1,482,735,831.67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1,870,000.00
加:利息收入 10,756,397.37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675,849.06
减: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1,007,045,619.91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005,171,977.01
其他 3,642.90
置换的发行费用 1,870,000.00
二、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487,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