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0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测电子”)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炳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程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炳华先生及程敏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炳华先生及程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刘炳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炳华 程敏
联系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
电话 027-87671179 027-87671179
传真 027-87671179 027-87671179
电子信箱 liubinghua@wuhanjingce.com che ngmi n@jcd z.cc
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附件:
刘炳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8 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
2011 年任职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2 年加入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炳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及第 3.2.7 条所规定的情
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程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94 年出生,统计学本科学历,
2015 年任职于广东和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2016 年加入公司证券部,现任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程敏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