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司远明先生、闵程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原职工代表监事于振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辞职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司远明先生和闵程凤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司远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
任宁波市华安电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现任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司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闵程凤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专员,拟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闵程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