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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安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7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佳发安泰”) 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2355 号文核准。 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
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 网
址 www.ccstock.cn) 和( 发行人网站 www.jf-r.com), 并置备于发行人、 深圳证券
交易所、 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
(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 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2) 本次发行价格: 17.56 元/股。 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 2016 年 10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 4)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 应根据 T+2 日(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公
告的《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T+2 日日终, 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
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 将中止发行;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8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资格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 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10月19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2栋8楼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8-65293708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联系电话 010-83326932
( 本页无正文, 为《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 之签字盖章页)
发行人: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 为《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