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7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次会八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已授予但未归属的 89.32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 2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经过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555 万股
调整为 1,553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468 人调整为 46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274.79 万股调整为 1,272.79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280.21 万股,预留
比例为 18.04%,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21 年 9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41.34 元/股调整为 41.09 元/股;并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80.21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1.0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41.09 元/股调整为 41.02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6.904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7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因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95.2625万股;因员工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89.327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归属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5.7 万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 信 会 师 报 字[2022] 第ZF10203 号《审计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648 号《审计报告》,公
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2,245,855,591.46 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2,376,629,657.36
元,不满足《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不满足 2021-2022 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63.62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 89.3275 万股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9.3275 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3275 万股按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的
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