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2-038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贾清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公
股东 东或第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起始 到期 司法冻结
名称 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日 日 执行人 原因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一致行
动人
2022 2025 江苏省无
贾清 是 6,177,685 49.22% 3.09% 是(注) 年 8 年 8 锡市滨湖 司法
月12 月 11 区人民法 冻结
日 日 院
注:2021 年 5 月 6 日,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
城”)与上海泽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现”,原名:永新县泽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贾清签署了《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与贾清、永新县泽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华晟云城与贾清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贾清、上海泽现将其所合计持公司 25,101,283股股份转让给华晟云城,贾清将所持上市公司 12,550,6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华晟云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贾清、上海泽现与华晟云城及其相关方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以及贾清先生于 2021 年 5 月 20日出具的承诺
函,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交割日(含当日)起 18 个月内,除将表决权委托所涉股份转让给华晟云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贾清不减持表决权委托所涉股份并不可撤销地将表决权委托予华晟云城;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交割日(含当日)起满 18 个月后,表决权委托至贾清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之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结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股)
贾清 12,550,600 6.28% 6,177,685 49.22% 3.09%
华晟云城 25,101,283 12.55% 10,226,212 40.74% 5.11%
合计 37,651,883 18.83% 16,403,897 43.57% 8.20%
注:以上表格中出现的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贾清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
2、经与贾清先生核实,贾清先生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关于贾清先生所持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