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17,37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90.21%,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33.95%;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51,563,389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39.63%,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14.91%;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7,112,36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5.47%,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2.06%。目前陈崇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
2、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冻结事项外,陈崇军先生其他股份被冻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2022 年 7 月 11 日、2022 年 7 月 19
日、2022 年 7 月 29 日、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2022-066、2022-081、2022-084、2022-087、2022-089),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相关被冻结的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陈崇军先生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崇军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控 本次冻 司法冻
股东名 股股东或 结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结执行 冻结类
称 第一大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人/轮 型 原因
东及其一 (万 比例 比例 售股 候机关
致行动人 股)
无锡市 未按约
800 6.15% 2.31% 否 2022/8/24 2025/8/23 梁溪区 司法冻 定支付
人民法 结 借款本
院 息
冻结期限为 无锡市 未按约
36 个月,自 梁溪区 轮候冻 定支付
400 3.07% 1.16% - 2022/8/24 转为正式冻 人民法 结 借款本
结之日起计 院 息
算
上海市 未按约
590 4.53% 1.71% 否 2022/8/23 2025/8/22 普陀区 司法冻 定支付
人民法 结 借款本
院 息
陈崇军 是 冻结期限为 上海市 未按约
36 个月,自 普陀区 轮候冻 定支付
110 0.85% 0.32% - 2022/8/23 转为正式冻 人民法 结 借款本
结之日起计 院 息
算
上海市 未按约
248.76 1.91% 0.72% 是 2022/8/23 2025/8/22 普陀区 司法冻 定支付
39 人民法 结 借款本
院 息
冻结期限为 上海市 未按约
201.23 36 个月,自 普陀区 轮候冻 定支付
61 1.55% 1.58% - 2022/8/23 转为正式冻 人民法 结 借款本
结之日起计 院 息
算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陈崇军先生本次被司法冻结股份合计 16,387,639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2.59%,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4.74%;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合计 7,112,361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47%,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2.06%。陈崇军先生本次股份
被冻结原因如下:
1、与杭爱平先生借贷合同纠纷所致
陈崇军先生与杭爱平先生的借贷合同纠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9)。本次杭爱平先生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保全,冻结陈崇
军先生已质押给杭爱平先生的 800 万股公司股份,轮候冻结 400 万股陈崇军先生
所持的公司股份。
2、与王建雅女士借贷合同纠纷所致
2022 年 2 月,陈崇军先生与王建雅女士签订了《质押合同》及《股票质押
借款合同》,王建雅女士向陈崇军先生出借人民币 6,400 万元,以陈崇军先生持
有的公司 590 万股股份作为担保。因陈崇军先生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本息构成违
约,王建雅女士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冻结陈崇军先生
已质押给王建雅女士的 590 万股公司股份,轮候冻结 110 万股陈崇军先生所持的
公司股份。
3、与吉安昱尚转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昱尚”)借贷合同纠纷
所致
陈崇军先生为认购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向吉安昱
尚借款 3,600 万元人民币。因前期公司股价表现原因,吉安昱尚要求陈崇军先
生为上述借款提供增信措施。经双方协商 一致,陈崇军先生以质押其持有的公
司 240 万股股份的方式作为增信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5)。因陈崇军先生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本息构成违约,吉安昱尚向上海市
普陀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冻结陈崇军先生已质押给吉安昱尚的 240
万股公司股份和未被质押的 87,639 股,轮候冻结 2,012,361 股陈崇军先生所持
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
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股)
陈崇军 130,113,389 37.63% 51,563,389 - 39.63% 14.91%
合计 130,113,389 37.63% 51,563,389 - 39.63% 14.91%
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