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第
四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公司
公示栏公告了《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9.3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9.31 元/股调整为 19.30 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347,834,6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78,346.39 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布《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90,000 股后的 346,744,6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314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根据《上
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 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
票);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调整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9.31 元/股调整为
19.30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现状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公司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