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
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ZHU WEI(朱伟)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301,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467%。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746,5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27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5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5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孟庆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301,124 股(其中现场投票 70,746,524 股同意,网络投
票 554,60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表决情况:同意 71,301,124 股(其中现场投票 70,746,524 股同意,网络投
票 554,60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301,124 股(其中现场投票 70,746,524 股同意,网络投
票 554,60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301,124 股(其中现场投票 70,746,524 股同意,网络投
票 554,60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299,724 股(其中现场投票 70,746,524 股同意,网络投
票 553,20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反对 1,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5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301,124 股(其中现场投票 70,746,524 股同意,网络投
票 554,60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孟庆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