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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08

博创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限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创科技拟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4月 26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公司本次拟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授权资金额度合计 9 亿元,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然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品种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针对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优良信誉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针对闲置自有资金选择优良信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对产品的种类、金额、期限、投资方向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严格筛选并审查。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和期限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按照使用计划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良宁            陈海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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