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EmperorTechnologyCompanyLimited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吉大厦(F5.8厂房)4D1、4D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
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334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价格 【】元/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334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5月10日
本公司股东高晶女士和郑嵩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
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贾力强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
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锁定承诺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的杨大炜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
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谭军先生、深圳市天高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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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
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通过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天高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谢向宇、姜宁、孔维传及彭德芳承诺:在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将及时向
本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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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