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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3 深市 朗科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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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8

朗科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拟选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授权期限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评估,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审计部人员,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十二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是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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