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潘声旺先生、肖凌先生、褚青松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披露了持有本公司股份 5,418,000 股的董事潘声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254,500 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2,322,000 股的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肖凌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15,800 股、持有本公司股
份 774,000 股的监事褚青松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38,600 股。以上 3 位股东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自 2019年 10月 23 日至2020
年 4 月 22 日),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近日接到潘声旺先生、肖凌先生、褚青松先生《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潘声旺先生、肖凌先生、褚青松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数的比例
(元/股) (股) (%)
潘声旺 集中竞价 2019.10.23-2020.01.21 22.38-23.94 1,199,924 0.99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1,199,924 0.99
肖凌 集中竞价 2019.10.23-2020.01.21 22.06-24.30 97,200 0.08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97,200 0.08
褚青松 集中竞价 2019.10.23-2020.01.21 22.00—24.34 328,500 0.27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328,500 0.27
注 1:本文所涉及的总股本以 2020 年 1 月 21 日收盘数据为准;注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表中
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18,000 4.46 4,218,076 3.47
其中:无限售条 5,418,000 4.46 4,218,076 3.47
潘声旺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 -- -- -- --
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2,322,000 1.91 2,224,800 1.83
其中:无限售条 2,322,000 1.91 2,224,800 1.83
肖凌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 -- -- -- --
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774,000 0.64 445,500 0.37
其中:无限售条 774,000 0.64 445,500 0.37
褚青松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 -- -- -- --
通股
注 1:本文所涉及的总股本以 2020 年 1 月 21 日收盘数据为准;注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表中
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潘声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肖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3、褚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