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郑勇、潘声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12,766,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6%)的股东郑勇先生计划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7%)公司股份;郑勇
先生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4 年 1 月 6 日),其中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本公司股份 5,808,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7%)的股东潘声旺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潘声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3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
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4 年 1 月 6 日),其中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情况和拟减持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
号 本的比例(%)
1 潘声旺 5,808,242 2.17% 5,362,500 2%
2 郑勇 12,766,950 4.76% 1,000,000 0.37%
合计 18,575,192 6.93% 6,362,500 2.37%
(注 1: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
五入导致;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来源:郑勇、潘声旺所持股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时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4 年 1 月 6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上述股东减持价格承诺期限已满,本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上述拟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与股份减持有关的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潘声旺 关于股份 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2016-09-08
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朗科智能董事(或监事
流通限制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和自愿锁 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
定、减持 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的承诺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1)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每批减持的单笔交易数
持股意向 量或交易金额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 2016-09-08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
及减持意 不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二级市
向 场出售的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①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①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减
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
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
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①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本人(本企业)
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公司
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
调整。
(3)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
务,减持前 3 个工作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本计划减持股
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郑勇 关于股份 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2016-09-08
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流通限制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和自愿锁 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期间如有
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定、减持
的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每批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
持股意向 或交易金额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 2016-09-08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不
及减持意 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二级市场
向 出售的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1)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2)在
锁定期满后 6 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
的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3)在锁
定期满后 6 个月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
本人(本企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
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工作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本人承诺:在本计划减持股份
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公告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作出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拟减持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决定是否实施、部分或全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