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0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以下股东郑勇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7,40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7%)的股东深圳市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称鼎科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持有本公司股份 5,8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4.8375%)的股东郑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上 2 位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
圳市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个人股东郑勇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3,2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075%,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
总股份比例(%)
鼎科投资 -- 7,407,000 6.17 1,644,000 1.37
郑勇 -- 5,805,000 4.8375 1,200,000 1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
的股份。
3、减持原因:合伙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数量和比例:鼎科投资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郑勇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自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
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 承诺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深圳市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勇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二)减持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深圳市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勇承诺: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每批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不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
1)深圳市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①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 90%。
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本人(本企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2)郑勇承诺:
①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②在锁定期满后 6 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减持股份,则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 90%。
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③在锁定期满后 6 个月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本人(本企业)承
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三个工作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鼎科投资可能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鼎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郑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