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持股5%以上股东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银涛”)因自身经营需求的安排,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2018年1月8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5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1%。
2018年6月28日,公司接到富海银涛《关于减持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6月28日,富海银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227,700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期间已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总股
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萍乡富海 2018年3月9日 25.50 72,000 0.0600
银涛拾号 集中竞 2018年3月12日 26.67 34,000 0.0283
产业发展 价 2018年3月19日 24.95 22,000 0.0183
合伙企业 交易 2018年3月20日 25.30 61,100 0.0509
(有限合 2018年3月21日 25.46 20,900 0.0174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总股
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伙) 2018年3月27日 24.34 60,000 0.0500
2018年3月28日 26.36 100,000 0.0833
2018年3月29日 26.07 50,000 0.0417
2018年3月30日 26.74 144,000 0.1200
2018年4月2日 27.51 76,000 0.0633
2018年4月3日 27.04 50,000 0.0417
2018年4月4日 27.20 38,400 0.0320
2018年4月9日 26.66 60,600 0.0505
2018年4月10日 25.24 11,000 0.0092
2018年4月11日 25.31 68,000 0.0567
2018年4月12日 27.56 22,000 0.0183
2018年4月13日 27.03 16,000 0.0133
2018年4月17日 28.06 54,000 0.0450
2018年4月18日 29.71 90,000 0.0750
2018年4月26日 31.49 20,000 0.0167
2018年4月27日 31.33 30,000 0.0250
2018年5月3日 31.66 18,000 0.0150
2018年5月21日 30.29 28,000 0.0233
2018年5月24日 31.74 21,500 0.0179
2018年6月14日 25.34 54,500 0.0454
2018年6月15日 25.31 5,700 0.0048
合计 - - 1,227,700 1.0231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质 股数(股) 本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 无限售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条件流 7,800,000 6.5 6,572,300 5.4769
通股
3、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富海银涛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富海银涛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富海银涛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富海银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富海银涛《关于减持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