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控股股东刘显武,董事刘显胜、潘声旺、吴晓成、廖序,监事黄旺
辉、何淦,高级管理人员乔治江,股东肖凌、褚青松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朗科智能董
事(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朗科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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