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1-0034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第 1 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1-0034号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5
二、评估目的...... 1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9
四、价值类型...... 21
五、评估基准日...... 22
六、评估依据...... 22
七、评估方法...... 2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3
九、评估假设...... 34
十、评估结论...... 3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3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41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第 1 页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第 2 页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并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 A01-0034 号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贵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等。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287.77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231.3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056.44 万元,收
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2,316.06 万元,增值 25,259.62 万元,增值率为357.97%。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具有控制权的溢价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有效期内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第 4 页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第 5 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 A01-0034 号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北京瑞得音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
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约定其他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000694820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康路
注册资本:30008.3479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0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4 月 9 日至长期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委托加工电子产品;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第 6 页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得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693289424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07 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9 年 07 月 28 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 55 号 1 号楼一层 1009 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电子产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状况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柳潇潇、张明惠、李劲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于2009年7月29日取得注册号为1101160121308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出资由北京汇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京汇验字(2009)第 230397 号”《验资报告》。具体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1 柳潇潇 货币 50.00 50.00 50.00
2 张明惠 货币 30.00 30.00 30.00
3 李劲 货币 20.00 20.00 2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