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蒋琳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1-07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800,0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
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
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
名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3.60 82,000 0.0273①
蒋琳华 交易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3.60 465,400 0.1551①
交易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3.68 418,400 0.1394①
交易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8 日 13.76 14,300 0.0048①
交易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0.70 919,900 0.3066②
合计 - - 1,900,000 -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 公 司 总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① 股数(股) 本比例(%)②
合计持有股份 31,693,750 10.5616 29,793,750 9.9294
蒋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693,750 10.5616 29,793,750 9.9294
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回购注销完成,“总股本”指公司当时的
股本总数 300,083,479 股;
②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
由 300,083,479 股减少至 300,056,059 股,“总股本”指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 300,056,059 股。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蒋琳华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四)本次减持股东蒋琳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蒋琳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蒋琳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