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直接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明先生持有公司 73,357,0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0%,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两项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
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无锡艾迪花园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2.1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 1-10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议案 1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 12、
议案 13 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有明先生提出的新增临时提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 1-10、12-1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议案 2 需进行逐项表决,每项子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逐项审议同意方可通过。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
议案 议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
2.00 数:(10)
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
2.1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 √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