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3 号)核准,公司 2016 年 8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0,000.00 股,发行价为 9.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29,7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5,3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204,450,000.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16,584.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933,415.15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4586 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0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8 月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13,660.00,发行价为 16.69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313,999,985.4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9,622,641.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377,343.9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6256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4,730,055.41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 504,513,118.63 元,本年度使用 216,936.78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504,730,055.41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合计金额 504,730,055.41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00,310,759.05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4,419,296.36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与保荐机构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青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朝阳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江海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朝阳路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期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该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该期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 0.00 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阴青阳支行 526169212371 的账号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阴朝阳路支行 92050154500000662 的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朝阳路支行 92050078801400000019 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本年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附件:1-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1-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5,933,415.15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216,936.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624,383.62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95,729,978.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3.40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8,000.00吨感光新材 是 195,933,415.15 91,309,031.53 216,936.78 95,729,978.05 104.84 注(1) 注(2) 注(3) 否
料项目
合计 195,933,415.15 91,309,031.53 216,936.78 95,729,978.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并基本完成验收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硬件设施。一方面进行了废气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收集升级改造,由原单级回收处置升级为双级回收治理,废气收集和治理效果进一步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对雨污工程升级改造,将雨水收集明沟化,
目) 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报告期内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安装调试到位,项目已达到生产可使用状态,目前正在生产爬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