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 6,539,44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 .64%)的股东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因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买入的股份不超过2 ,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98%)。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蓝鲸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6,539,440 5.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股份协议转让。
4、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900,000 0.98%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
7、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8、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蓝鲸资本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20年7月12日,蓝鲸资本以股份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农尚环境16,539,440股股份,受让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5.64%。
蓝鲸资本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
减持、股份变动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和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或限售等公开承诺,规范诚信履行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义务。如蓝鲸资本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蓝鲸资本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配合农尚环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向农尚环境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蓝鲸资本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蓝鲸资本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蓝鲸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蓝鲸资本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蓝鲸资本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