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 股子公司威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木业”)提供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止,不低于银行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每季度收取利息。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威远木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威远木业业务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威远木业提供人民币1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止,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每季度收取利息。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威远木业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威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4MA628BCL15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凤凰大道东段 366 号
法定代表人:张从武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4 月 2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木质家具制造;木材和竹材采运;竹、藤家具制造;木竹材林产品采集;销售家具;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林木育种和育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50%
2 陈能祥 12.50%
3 马华娥 15.00%
4 陈溢行 10.00%
合计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85,465,496.75
元,负债总额为 109,540,803.12 元,净资产为 75,924,693.63 元,实现营业收入 48,976,397.77 元,净利润为-36,437,267.45 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4、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议可为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最高额度为 8,000万元,实际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最高峰值余额为 7,650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4,700 万元。
5、威远木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支持威远木业业务的快速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威远木业的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且不属于公司关联人,其持股较为分散、股权比例较低,未按照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威远木业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 62.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威远木业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算利息。同时,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威远木业资金需求情况控制资助节奏,并积极跟踪威远木业的项目建设进度和经营状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控制资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为解决威远木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改造后业务快速发展导致的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快速提高其生产能力,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支持其业务发展。威远木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威远木业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威远木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本次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其
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资助额度为人民币1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32%;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借款协议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