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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威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达威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简称:达威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354

    2、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8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7.6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57.2843 万股的 0.36%,行权价格为 13.09 元/
股。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行权/解除限售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第三个行权
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行权/解除限售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达威 JLC1

  (2)期权代码:036354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09 元/股,若行权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期限: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当日止。激励对象
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的数量

                                      (万份)              (万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        125.40                  37.62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8 人)

            合计                      125.40                  37.62

  (8)本次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数量及可行权数量变化情况:

  2019 年 5 月 10 日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公司最终以 13.36 元/
股的行权价格向 76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165.80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6)。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19 年 5 月30日实施完成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了
相应调整,由 13.36 元/股调整为 13.2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0)。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 27.9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2 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的考核中因未全部完成业绩目标,因此其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公司将对未能解锁的 2.0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此,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65
名,可行权数量 53.14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1)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2)。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26 元/股调整为 13.1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5)。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 2.2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1)。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 4.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 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的考核中因未全部完成业绩目标,因此其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 行权系数,公司将对未能解锁的 0.8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了相应调整,由 13.18 元/股调整为
13.0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 0.21 万份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 0.3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可行权期内(2021 年 5 月 24 日-2022 年 5 月 9 日)已行权数
量为 35.68 万份,未行权数量为 1.62 万份。因此公司将对未行权的 1.62 万份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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