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4)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
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7)审计收入: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
(8)业务情况:2020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4、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阳洋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46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4、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