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4-086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陇神戎发”)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业务资质: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人员信息:2023 年末合伙人 51 名,注册会计师 2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120 人。
业务信息: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663.2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 39,834.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2,808.66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35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5,852.20 万元。2023 年度陇神戎发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 家。
陇神戎发 2024 年度审计项目拟由甘肃分所具体承办。甘肃分所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226 号西北弘大厦 27 楼,已持有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00.00 万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强,199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2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李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0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10.0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对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在 2023 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