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4-001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国有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公司”)于 2023年 6 月 5 日收到国有股东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基金”)《关于陇神戎发股权协议转让的告知函》,根据生物基金股东会决议、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陇资本”)股东决定,生物基金根据基金清算和项目退出的需要,决定将生物基金持有的陇神戎发 7.11%股权(21,575,777 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兴陇资本。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6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以及《关于同一控制下国有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收到兴陇资本通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的过户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生物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575,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生物基金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兴陇资本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575,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 %,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及数量保持不变,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甘肃省政府国
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系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导致转让方违反其此前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