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
议的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2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8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8 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5,600 股。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对此项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 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47 元/股调整为 5.77 元/股。
对此项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 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 3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归属条件,归属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预留部分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对此项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 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经选举,与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刘胤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
对此项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核,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情况以及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对此项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振超 刘胤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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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