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控股股东刘和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和国先生、袁卫奇先生和杨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振超先生和祝理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分别提名蒲怀解先生、钟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和国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利得尔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京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星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千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冰川网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和国先生持有公司 91,943,3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24%,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袁卫奇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深圳市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研发主管、产品经理;深圳市亿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总监。自 2012 年起,历任公司页游运营部总监、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南冰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科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达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冰川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天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星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千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帷幄数据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信用生活(广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袁卫奇先生持有公司 20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硕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策划,自 2011 年起,历任公司策划、产品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远征产品总监。
截至目前,杨硕先生持有公司 16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振超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专业为会计学。2014 年 7月至今任教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担任教研型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后联合培养导师、曾任金融与财务实验中心副主任,现任会计系副主任。兼任深圳市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袁振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祝理力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专业为涉外经济法。曾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银行与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截至目前,祝理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蒲怀解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乐其家私有限公司,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进入冰川网络,现任本公司维护部主管、海南冰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星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屠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海南蓝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海南盛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汇游网络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蒲怀解先生持有公司 28,350 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钟宇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进入冰川网络,历经公司模型组长、主美;现任公司美术外包主管、深圳市北极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屠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钟宇先生持有公司 23,550 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