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3 月 2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363,000 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96 元/股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7)。
3.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1 日,公
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4.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1.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原因等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
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198 人调整为 19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5,373,000 股调整
5,363,000 股。
2.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月 2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6 名激励对象授予5,363,000 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3 月 2 日。
2.授予人数:196 人。
3.授予数量:5,363,000 股。
4.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范围: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计划总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目前总股
序号 人员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股票数量(股) 本的比例
票总数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 468,000 7.95% 0.31%
1 袁卫奇 董事、副总经理 108,000 1.84% 0.07%
2 杨 硕 董事 108,000 1.84% 0.07%
3 董 彬 董事 108,000 1.84% 0.07%
4 梅薇红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72,000 1.23% 0.05%
5 董嘉翌 财务总监 72,000 1.23% 0.05%
二、外籍员工(1人) 9,000 0.15% 0.01%
1 何富林 中层管理人员 9,000 0.15% 0.01%
(委内瑞拉籍)
三、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191人,包含外籍员工) 4,895,000 83.30% 3.24%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363,000 91.26% 3.55%
预留部分 513,400 8.74% 0.34%
合计 5,876,400 100% 3.89%
6.授予价格:11.96 元/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8.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