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 号)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11,201 股,发行价格 2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8,776.71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6,279,474.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账,且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 I-003 号)予以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442.39
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746.98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0.8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931.73 万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结项。2023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 0 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21.31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0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如期收回。
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余额 10,952.9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4,442.39 万元,利
息收入、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累计收到 1,767.4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952.98 万元,募集资金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上市后,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
项的议案》,同意将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
施主体分别变更为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采科技”)、福建
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科”)。在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后,公
司、数采科技、博思数科与国金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尚未完成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继。为了继续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数采科技、博思数科、华安证券及
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余额
10,952.9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
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注销前余额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80201700001028 192,154,350.78 39,734,342.0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631442951 106,131,956.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631956341 12,862,383.9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116030100100194398 86,182,356.4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116030100100207164 20,834,359.76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8021100000001592 54,681,056.45 36,098,665.72
合 计 439,149,720.11 109,529,751.49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思软件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627.9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42.39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定可使用状 本报告期 截至报告期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承诺投资 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态 实现的效 末累计实现 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总额 (2) =(2)/(1) 日期 益 的效益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财政电子票据应 否 19,380.53 19,010.01 0 15,676.09 82.46% 2022 年 12 月 6,836.58 22,721.03 是 否
用系统开发项目 29 日
政府采购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