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4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13,239,3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博思软件 股票代码 30052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宏 刘春贤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
大道 5 号 大道 5 号
传真 0591-87664003 0591-87664003
电话 0591-87664003 0591-87664003
电子信箱 bosssoft@bosssoft.com.cn bosssoft@bosssoft.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所处行业发展阶段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
一年。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跃上十万亿元台阶。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2 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2022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108,126 亿元,同比增长 11.2%;实现利润总额 12,648 亿元,同比增长 5.7%。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
规划》要求,到 2025 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增长至 14万亿元,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提升至 45%,在线政务服务实名用户规模翻一番至 8 亿;到 2035 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
熟期,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因此,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是适应信息化发展时代趋势、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政务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政务外网已实现 100%覆盖,乡镇覆盖率达到96.1%,全国政务内网、政务专网骨干网络基本建成;政务云布局建设加速推进,全国 31 个省级行政区已基本建成省级政务云,超过 70%的地级行政区建成或在建地级政务云;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已接入各级政务部门 5,951 个,
发布各类数据资源 1.35 万个,累计支撑全国共享调用超过 4,000 亿次;超过 85%的省级行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达到
“高”水平,“掌上政府”、“指尖办公”“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创新应用接连涌现,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数字化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然而,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已迈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诸多新难题、新挑战逐渐凸显,比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不健全、政务服务区域发展不均衡等。在此背景下,2022 年,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等,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到 2025 年,要逐步形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则从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六个方面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推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要开展各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平台建设,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要探索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针对政务数据体系仍存在统筹管理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不充分、标准规范不统一、安全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就统筹管理一体化、数据目录一体化、数据资源一体化、共享交换一体化、数据服务一体化、算力设施一体化、标准规范一体化、安全保障一体化八个方面重点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推进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顶层文件绘就了中国特色数字政府建设的总规划、总方略、总路线,各部门按照国家要求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政务服务。
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企业和群众缴纳非税收入“一网、一门、一次”,于 2021 年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财库〔2021〕31 号)及《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 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提升财政治理,推动防范乱收费情况。文件要求完成试点实施后,要实现电子缴款书的全覆盖,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2025 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贯彻落实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已在十余个省(市)地区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数字财政是数字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数字财政的核心应用,也是最佳实践案例之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夯实现代国家治理的财政管理基础,国务院于 2021 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以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2022 年 1 月,财政部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财库〔2022〕5 号),以保证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贯彻落实《意见》,2022 年 9 月,
财政部还印发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财办〔2022〕36 号),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浙江省、云
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 2023年 7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为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力支撑健全现代预算制度,2023 年 4 月财政部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 版)》,将政府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纳入一体化,细化完善了全国各级预算管理的主要工作流程、基本控制规则、核心管理要素,并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宣传与业务培训。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出
台了《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更名为“财政总会计”顺应了时代发展步伐,建立健全了具有现代财政制度特色的总会计制度体系,有利于强化新时代财政核算报告、预算监督、风险防范,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账”。
在数字采购领域,各级政府正通过打造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有效节约财政资金、预防腐败等目标。2022 年 1 月,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办法》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管理制度,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两种形式,并明确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为主。该文件的颁布将从根本上系统性解决相关问题,构筑长效机制。除了政府采购,各高校、国企、军队等领域的采购业务也将全面实现电子化。2022 年 5 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通过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调评审优惠幅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预留份额,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 年 11 月,为贯彻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相关工作部署,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273 号),要求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 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入驻“832 平台”供应商的申请条件、审核推荐流程以及管理与服务等规定。
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的智慧城市逐步发展,
为新时代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