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
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吴彬彬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廖晓虹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 20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33,972 份予以注销。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