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
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下午 4:0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陈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陈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航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张梅(主任委员)、温长煌、郑升尉
提名委员会:温长煌(主任委员)、张梅、陈航
战略委员会:陈航(主任委员)、刘少华、罗妙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妙成(主任委员)、温长煌、肖勇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少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叶章明先生、张奇先生、林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林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宏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林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宏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春贤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春贤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由基本年薪及年度奖金构成,具体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业绩效益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
先生、叶章明先生、郑升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陈航,男,1968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职于福建省财税信
息中心,现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博思赋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思数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248,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少华,刘少华,男,1963 年 10 月出生,北大国际工商硕士管理 EMBA
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内蒙古大学电子系计算机专业。历任内蒙古林业学院教师、北京方正春元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总裁,现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瑞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博思广通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00,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少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勇,男,1975 年 10 月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历任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二部经理、福州博思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福建博思云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肖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29,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梁辉华先生为肖勇先生姐夫,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肖勇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叶章明,男,1970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博思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福建博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同心思源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48,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章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升尉,男,1975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福建
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财经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州兴博新中大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博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博思智慧信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优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升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73,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升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彬彬,女,1972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审计师。1994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审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审计项目经理;东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福州世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专业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专业经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审计稽核部主办。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审计风控部经理,中方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天汇金源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彬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彬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罗妙成,女,1961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
建财经学校教师,集美财政专科学校教师,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福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鼓楼分局副局长(挂职),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科研处处长、会计学院教授。现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妙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妙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